近日,河北廊坊霸州市第二醫院一患者反映優先用血問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據媒體報道,8月19日,來自河北廊坊市的李先生報料稱,他生病在霸州市第二醫院住院期間急需用血,卻被告知由于他近期沒有獻血,獻血證過期作廢了,不能為自己調血。李先生稱自己在2011年到2020年期間一共獻血8次,最后一次獻血是在2020年的10月15日,獻血量400ml。
無償獻血是指為拯救他人生命,志愿將自身的血液無私奉獻給社會公益事業,而獻血者不收取超過因獻血發生必要的交通、誤工等成本額度及報酬的行為。無償獻血是我國血液事業發展的總方向,也是保證醫療安全用血的必由之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中早已明確規定,無償獻血者臨床需要用血時,免交血液的采集、儲存、分離、檢驗等費用;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需要用血時,也可以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免交或者減交相應費用。如果志愿者獻血時無償,用血時受阻或需要高價,這勢必會影響大眾獻血的積極性,也會令無償獻血者寒心。此次事件暴露出的問題,無疑折射出了供血制度的不健全。
無償獻血是社會文明和進步的重要體現,每一個獻血者都是無私奉獻的英雄。今年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發布了《中國公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2024年版)》,其中第5條明確指出“無償獻血,助人利己”。因此,面對現實生活中,一些經常獻血的志愿者在自己需要輸血時面臨著種種困難和障礙的現狀,亟需用硬杠杠維護好獻血者權益,讓每一位獻血者的善舉都能得到應有的回報與尊重。
當前,各地要把無償獻血知識宣傳介紹好,把無償獻血法律法規和制度落實好,把無償獻血者的權益保護好。這既是以人為本精神的體現,也是消除血液暢流“梗阻”的有效措施。堅信:長久這樣做了,最終定能形成無償獻血的良性循環。(文/王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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